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本科三批(B)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所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四科中的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 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方可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为6月26日至27日。
据招生政策规定,高校定向就业(不含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按考生定向就业志愿,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高校民族预科班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考生预科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高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高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和在湘高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最后一次征集志愿为依据(本科提前批航海类专业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降分投档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二次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为依据)。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