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
近日,四川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民警在开展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宣传整治行动中发现,部分市民朋友骑行电动车时,常常忘记佩戴安全头盔。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头盔佩戴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亡情况,该大队联合爱心企业,在辖区投放了“共享头盔”。
和其他“共享经济”运行模式不同,“共享头盔”无需押金,也不用支付租借费用,是纯公益性质免费出借。“共享头盔”的借还方式很简单,市民只需登记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后,即可免费借用,在规定期限到任一归还点即可归还,交警会对使用过的头盔进行消毒处理。这样的“共享”不禁令人眼前一亮!
在“共享经济”如火如荼的当下,让电动自行车“头盔”也变成“共享”,实在是一个好主意。共享模式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而能把“共享”应用到电动自行车的头盔上,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共享并非都是营利性的,也完全能够用公益形式体现出来。
毫无疑问,借用“共享模式”把“共享头盔”推广起来,能否也能成为共享经济的一个新领域,很值得探讨。因为这是一项既有利于民众,又有市场前景的一个模式。
当前,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已经成为“标配”,这既是为了出行安全的需要,也是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必须。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骑车人无法佩戴头盔的情况下,“共享头盔”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对于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规,减少事故发生,无疑具有积极意义。由此,“共享头盔”模式值得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