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军
黑龙江哈尔滨市民晓琪(化名)在最近一周,收到了上百条短信和来自国内多个地方的电话骚扰。原来,晓琪买了一种化妆品,涂抹之后过敏了,于是就给了店家一个差评。之后,卖家曾联系过她,希望她可以更改评价,但她拒绝了。之后,晓琪就开始收到了大量的短信和电话。她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网购平台的客服,但并没有效果。目前,晓琪已经报警,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网评能够最直接反映商品质量和商家服务,消费者可以用“差评”直接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意见。商家通过“差评”,可以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升产品质量。其它的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差评”,为自身的消费提供参考。
给一个“差评”容易,但对付商家难。商家不能闻过则喜,而是想方设法打压“差评”。消费者因为害怕“差评”给自己惹烦恼,吃亏上当之后只有“打掉牙吞到肚子里”,不敢轻易给“差评”。
“差评”作为消费者的一项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当消费者的这种权益受到损害时,有的选择了投诉,有的甚至选择报警,最后自己的权益依然难以得到维护,商家的行为难以得到惩治。
“差评”之后该如何处理,遇到恐吓和骚扰怎么办等,这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实际上,消费者可以多渠道反映和解决。比如,直接向卖家所在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投诉。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可以通过积分管理,关闭店铺,查封帐户;保留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有多方面齐抓共管,共同发力,才能给“差评”一份保障,让人们敢于“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