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不能怪我”“我不吃我不喝我要钱”“我想喝手磨咖啡”……最近,电视剧《都挺好》的苏大强表情包可称得上是“火出圈”了,被各行各业海量“拿来”变化使用。对此,创作者刘倩却心怀忐忑,舆论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这是因为,“苏大强表情包”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著作权问题,一个是肖像权问题。电视剧《都挺好》的制作方享有影视作品著作权,刘倩以《都挺好》中的人物“苏大强”为原型,创作出了具有新的表达元素的漫画表情包,刘倩就拥有了对表情包的改编著作权。如果刘倩只是以学习、研究、欣赏的态度画着玩玩,没想从中获利,那么,刘倩创作“苏大强表情包”无需经《都挺好》电视剧制作方许可,也未侵犯原作著作权,但刘倩有必要在漫画作品中注明原作及原著作权人的名称。如果刘倩以“苏大强表情包”进行营利活动,且未经原作著作权人授权,就侵犯了原作品的著作权。而媒体、商家或个人对“苏大强表情包”的再使用,且系商业使用,就涉嫌对原作品著作权人也即《都挺好》电视剧制作方和改编作品著作权人刘倩的双重侵权。
作为“苏大强”的扮演者,演员倪大红享有肖像权。《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根据《民法总则》的立法精神,肖像权也是一个宽泛的范围,既包括营利性使用,也包括非营利性使用。严格地说,未经倪大红本人同意,无论是刘倩,还是后续的其他“苏大强表情包”传播使用者,都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倪大红的肖像权。
“苏大强表情包”不能成为“侵权包”。表情包的创作、使用各方如果构成侵权,应停止侵害,并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此事对公众也具有法治教育意义,有助于公众看清权利的边界和义务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