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连武
本报讯 4月18日上午,市工商局广告监管科一行上门为衡阳日报社经营人员宣讲《广告法》,传达2017年全省虚假广告整治工作要求,要求广告刊播单位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整治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上午9时,衡阳日报社组织广告经营中心、新媒体中心及各广告经营工作室等的广告从业人员参加学习,市工商局广告监管科专家现场解读了《广告法》中关于广告刊播单位的法定责任,通报了湖南省广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南省广告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湘广发办【201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虚假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尤其是对报纸和新媒体广告发布中需要注意的条款,给予了重点解读,同时要求广告刊播单位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整治各种利用健康养生类(栏)节目、新闻报道等方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衡阳日报社广告经营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市工商局上门宣讲《广告法》、答疑释惑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告法》和4号文件的学习,自觉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开展经营、发布广告,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