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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3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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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无缝对接 快捷化解矛盾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谭天梯

  

  本报讯   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衡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甘某与李某的离婚纠纷上诉案件。这是该调解委员会在该院正式挂牌入驻以来,经委托调解成功的首例婚姻家庭案件。

  在甘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甘某因不满一审法院对小孩抚养问题的判决,而向衡阳中院上诉。衡阳中院受理后,组织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将两个小孩分别判给父母双方各自抚养,势必会让其中一个小孩改变抚养现状,而在小孩和父亲尚未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之时,改变抚养现状可能给其造成心理伤害。

  为此,在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与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见面,并说明了相关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至婚调委。

  经过两名调解员的耐心工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暂不改变小孩抚养现状,该案矛盾顺利化解。

  据悉,这是衡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该院正式挂牌入驻以来,经委托调解成功的首例婚姻家庭案件。

  此举是衡阳中院构建诉调对接机制以来在家事审判方面的大胆创新举措,不仅专门制定了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方案,更为婚调委工作人员在立案信访大楼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方便其调解员开展工作。

  此种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大大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与调解机构的时间,法官与调解员对法与情的双重阐释,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的概率。

  衡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诉调对接模式将向全市基层法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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