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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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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敏当选石鼓区人民法院院长
  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谷敏当选石鼓区人民法院院长 

  ■通讯员  王若愚

  

  本报讯  11月25日上午,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经全体代表选举,谷敏同志以全票当选石鼓区人民法院院长。这是石鼓区人民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更是对法院领导班子的信任和鼓励。

  2013年以来,石鼓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服务产业结构调整。针对大型工业园区松木经开区、我市最大的物流商贸项目华耀城落户石鼓区的特点,石鼓区法院积极调研,主动服务,为新能源、新机械等新型产业保驾护航,助力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共审结此类案件15件。及时受理破产案件,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严惩重大刑事犯罪。该院审结“6.26”衡阳特大纵火案、衡阳版“雷政富”案及唐某清等十二人敲诈勒索案、颜某海贩卖毒品案、王某娇非法拘禁案等一批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司法利民举措。升级诉讼服务平台,设立“导诉台”、推行“上门立案”、“网上立案”、案件信息短信提示、案件查询等司法便民新举措。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430.5万元。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共巡回办案45件,广受欢迎。

  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加大执行司法查控力度,建立与银行、公安、国土、房产等单位建立“点对点”查控机制,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股票、车辆等各类财产信息1.47万余条,查封冻结扣划金额2.3亿余元,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执行线索难寻”等执行难题。落实“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老赖”,本届来共曝光“老赖”1021人次。坚持失信惩戒与司法惩罚相结合,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经营、消费、任职等采取限制措施,促使38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对拒不执行的惩戒力度,对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搜查86次、罚款10人、拘留21人,移送公安机关3人。

  优化司法队伍结构。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状况,先后公开招录、选调干警13人,干警平均年龄从48.8岁下降到40.5岁。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其中7名干警走上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岗位。赢得干警普遍赞同。完成首批入额遴选工作,让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一支23人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正在形成。

  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积极打造阳光司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遴选人民陪审员49人,陪审员参审率为99%。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在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时刻警醒干警遵纪守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配合区人大常委开展对我院刑事、执行工作专题调研2次,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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