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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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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乐喜莲当选蒸湘区人民法院院长
  ■通讯员  易  晖  

  

  本报讯  11月25日下午,蒸湘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经全体代表选举,乐喜莲同志以全票当选蒸湘区人民法院院长,成为该院历史上首位女院长、衡阳地区首批法院女院长。经全体代表表决,蒸湘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法院工作,代表们认为,过去四年,蒸湘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精会神抓审判、坚定不移抓改革、坚持不懈抓队伍、扎扎实实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蒸湘区法院先后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高院评为“三星级警队”,执行局在“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涉银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中荣获“先进集体”。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767件,审(执)结6928件,同比分别上升59.06%和39.5%,其中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共收案4406件,结案3925件,同比分别上升108%和102%。

  代表们希望蒸湘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更好地服务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更好地保障群众切身权益;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更好地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励精图治,时刻不忘司法为民的光荣使命,时刻牢记法治蒸湘的坚定目标,为谱写中国梦的蒸湘篇章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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