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议
广场舞作为一种老年人健身、休闲权益的“载体”,很显然不能以这类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进行限制、干涉。在这个问题上,尤其要注意兼顾普通市民的权利需求,以及城市公共秩序治理的需要,要在其中找到最有效的平衡点。总而言之,广场舞治理堵不如疏、管不如教,如此“奇招”不仅难成灵丹妙药,更加凸显了城市治理智慧的“黔驴技穷”。(魏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