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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2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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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止培训机构“跑路”要有预警机制
  新闻漫话

  4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指出,语言、艺术、幼教等领域的培训机构侵权问题时有发生,“卷包跑路”风险正在累积。

  日前,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性行动,校外培训机构面临一场重新洗牌,挤出效应正在呈现。在此语境下,一些培训机构“卷包跑路”的风险必然见风就长,甚至可能通过推出新的培训产品,非法集资,跑路之前还要借机捞一把。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尽快建立预警机制。 

  相关监管部门要有问题意识,根据对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的分析,划定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预付式消费、贷款消费、格式条款显示公平的培训机构实施重点盯防。对违反教育部收费规定强行预收培训费的机构,应责令改正,及时退还预交学费,防止这部分资金被暗地抽空。当然,防止培训机构卷包跑路,必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加强收费管理,全面禁止预收学费。二是为防止学生被预交学费“套牢”,培训机构资金断裂,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对培训机构的流动资金进行监控,或者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监控,预防出现“空账”“穿底”。(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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