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余杭法院开展了“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认真研究,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和中国保监会共同决定推广试点,并制定有关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简称“道交一体化”)是全业务流程的一体化,也是信息共享的一体化,更是纠纷解决的一体化。公安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相关主体的理赔计算、调解组织的调解、鉴定机构的在线鉴定、法院的在线诉讼、保险行业的在线一键理赔,都将通过改革实现一体化。
根据有关统计,截至2016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94亿辆。车辆增加,道交事故和纠纷不可避免地大量发生。从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来看,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道交纠纷达92.2万件,持续高居第三大类民事案件。
杜万华表示,道交纠纷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是实际理赔数额与当事人预期差距较大,保险公司之间理赔标准不一。道交纠纷交叉保险纠纷,当事人权益难以获得及时救济。通过“道交一体化”改革,在共建的平台上,以法院裁判标准为基础制作的理赔器,统一了赔偿标准,固化了理赔预期,调解更易达成,理赔更易接受,当事人损害将得到及时救济,有助于纠纷的及时化解。
此外在道交纠纷中,诉讼黄牛、鉴定黄牛十分活跃,一些当事人受到蒙骗,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通过“道交一体化”改革,纠纷解决全流程公开,更透明、更权威,消除黄牛的生存空间,有利于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试点14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和重庆。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