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证号:南国用(2010)第011936号(国土)、南房权证18009057号(房产),地址:衡南县云集镇新塘路(骅泰商业中心A2栋)102室等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厚辉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