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 颖
还记得前段时间刷屏的酱香拿铁吗?这款瑞幸和茅台的联名款咖啡售价19.9元,上市之初一杯难求。最近,电商平台和线下超市出现多种版本的“酱香拿铁”,有的是固体咖啡饮料,20条售价8.8元,算下来一杯约0.4元;有的是咖啡饮料,19.9元两杯;还有酱香拿铁风味的调味糖浆,1kg只要32.9元。这些商品的外包装与正版高度相似。面对这些“美酒加咖啡”,瑞幸和茅台看了恐怕真要“心碎”。
酱香拿铁如此“出圈”,其他品牌怎敢“碰瓷”?从商标法来说,这些商家是钻了空子:“酱香”和“拿铁”两个词作为通用语,代表产品类型,无法注册商标。商标局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存在6条“酱香拿铁”商标注册申请,均为产品上市后提交,且申请人与茅台、瑞幸无关,涉嫌恶意抢注,能注册成功的概率极小。
除了商标法,我国还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使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般来说,实施碰瓷行为的多是自然人和小企业。他们的研发、营销能力较弱,想蹭流量、挣快钱,顾不得讲究商业社会的体面,不惜踩法律红线。看似走了捷径,实际上暴露出实力不足,并缺乏闯市场的底气。
针对商标恶意抢注、碰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让别有用心之人不敢“碰”;营造有利于企业研发的氛围,让企业不屑于“碰”;提高消费者对正品的鉴别能力,让他们主动抵制被“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市场竞争公平健康,企业才能专注创新。第一个做出酱香拿铁的品牌创造神话,而跟风的酱香“老铁”们则会沦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