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面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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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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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未成年人文身“又退又赔”是堂法治教育课

  ■李英锋

  美体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某美体店全额退还未成年人吴某文身费,并赔偿其文身清洗费的60%及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文身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容易引发感染性疾病、皮肤过敏等,且有文身的未成年人很容易被标签化。文身还有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入学以及将来的参军、就业造成阻碍。

  事实上,相关法律和政策已经为未成年人筑起了拒止文身的保护网。某美体店未认真核实吴某的年龄和身份信息,未尽到提示义务,为吴某实施大面积文身,背离了法律责任,存有明显过错,应就此承担主要责任。美体店“又退又赔”,既是一种惩戒,也给其他文身经营者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对抵制未成年人文身、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身经营者承担着最重要的识别、劝诫、警示、拒止责任。如果文身经营者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该标明的标明到位,该核验的核验到位,该拒绝的坚决拒绝,就能把住最后一道关口,就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的文身行为。

  此外,司法机关有必要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文身案例的普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送案例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进家庭活动,以案释法,以案明责,充分释放案例的惩戒、震慑、警示、教育效应。家长、学校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对未成年人的文身动机和行为及时劝阻,让未成年人理性拒绝文身。如发现未成年人已有文身行为,家长等监护人应通过投诉举报或起诉等方式积极维权,追究文身经营者或文身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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