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川
“五个女博士”被罚40万元!据报道,6月14日晚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广告行政处罚公告,“五个女博士”品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罚款40万元。
该企业以“五个女博士”为噱头,视女性群体为目标客户,却污损女性,把女性形象刻画得极为不堪,确实“令人不适与厌恶”。如此做法,是妄图收割一把红利,但“一不小心”搞砸了,结果割伤了自身,称得上“求锤得锤”。
被处罚后,“五个女博士”发表致歉声明,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并称“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涉事广告违反广告法,被下架是应有之义。“五个女博士”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也是分内事。正所谓有病得治,既然“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那就该下架问题广告。
值得一提的是,“五个女博士”近年来备受争议,不只是因为在广告上踩雷,在其他方面也被指存在问题。比如,因“碰瓷”北京大学医学院被“打脸”;再比如,一直强调其自主研发,但被指实际上采用的是代工模式;该企业一直拿五个女博士来作为营销“卖点”,但实际上只有一名女博士直接持股相关企业。
再联系到问题广告,“五个女博士”所存在的问题并非偶然。如果只是杜绝问题广告事件再次发生,而不能深入自查,举一反三,就难保不在其他方面踩雷。一定程度上说,问题广告只是整个商业模式“爆雷”的一个缩影。如果营销方向错了,商业策略存在缺陷,且在基本伦理上都有可诟病之处,那么出事是迟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