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明达
本报讯 随着科技的发展,无人机拍摄越来越受大众所喜爱。但拍摄也要注意区域场合,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违反法律。12月1日,永州一男子想拍摄铁路夜景,在衡阳火车站周边的铁路沿线试飞无人机时,被衡阳铁路公安衡阳站派出所民警查获,最终该男子受到行政处罚。
当日凌晨4时,衡阳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正在站区巡逻时,听到一阵嗡嗡声逐渐靠近,抬头望去,一架遥控无人机在衡阳火车站上空(约50米高)对站内建筑和火车线路进行航拍。考虑到无人机可能对火车运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民警迅速出警,在车站广场附近找到了正在遥控无人机的操作员。民警立即责令其停止飞行作业,将无人机收缴。
经调查,无人机操作员龚某系永州人,因刚买的无人机到了,心潮澎湃的他想用无人机拍摄铁路夜景,便在衡阳火车站周边使用新买的无人机进行试飞航拍。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经过全面调查取证,民警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及第九十五条规定,给予龚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衡阳铁路公安温馨提醒,无人机属于低空飞行物,如果私自在铁路规定禁飞范围内放飞,有可能对铁路电气设施设备造成威胁,影响行车安全甚至威胁旅客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否则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链接:铁路沿线“黑飞”无人机最高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严禁私自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飞行物。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