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通讯员 何社成
本报讯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只有时刻保持畅通,居民才能放心。然而,现实情况是,有些人将消防通道当成了停车场,实在是不应该。
8月28日下午3时15分,笔者途经环城南路时,在外婆桥酒店对面不远处,看到一条消防车道上停了一台白色小车,而通道边竖立的警示标志“消防车道,禁止占用”,及地面上黄字警示框形同虚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处警告或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