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面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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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要求腾房,可被告正在监狱服刑,咋办?~~~
~~~蒸湘区人民法院办结首例司法警察提请司法制裁案件
祁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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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法院:~~~
2021年07月27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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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人民法院:
巧用微信调解 远程化解纠纷

  ■通讯员  陈佳琳  

  本报讯  “没想到法院能通过微信调解纠纷,不然从湖南返回广东,我还得隔离十四天。真的是太方便了!感谢法官!”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微信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潘某激动地向法官连连道谢。

  2015年,原告潘某与被告贺某在线上进行手机配件的买卖交易,由贺某向潘某订货,潘某按照约定向贺某发货,双方按月结算货款。后来,贺某未按时支付货款,潘某遂停止供货。经结算,贺某共欠潘某货款88.8万余元。为督促贺某还款,双方协商确定货款金额为52万元,并由贺某出具欠条。因经济紧张,贺某在支付货款5.2万元后再未支付剩余货款,原告潘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案情况后,通过电话与潘某、贺某取得联系,释法明理,双方均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潘某远在东莞市,而当时正值广东省疫情反弹之际,法官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同时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与原、被告沟通后决定通过微信调解的方式处理纠纷,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某签下调解协议后寄至法院,贺某前往法院签署了该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微信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

  近年来,祁东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信息化办案模式,认真践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利民理念,不断创新便民举措,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切实履行了司法为民宗旨,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保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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