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岩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督促食品生产及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主体加强作为、创新举措。
反食品浪费法公布施行,意味着反食品浪费不再只是道德规劝,而成了法律规定。法律明确牵头部门和执法主体,兼顾约束和倡导,为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了法治保障。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关键还需要将条文落实为更具操作性的规定流程,让制度“动”起来、执行“硬”起来。此次五部门发布的《公告》,正是让法律顺利落地的务实之举。
浪费不只在舌尖。时下,不少人仍然认为浪费主要发生在餐桌上。事实上,从粮食产购储加销环节的损失,到食堂卖不完的饭菜,再到生鲜超市保存不善造成的损耗、临期食品的不合理处置,都会造成浪费。此次《公告》从浪费产生的全流程入手,治理舌尖上、餐桌前、运输中、仓储后等各种浪费,形成勤俭节约的合力。
“节约粮食,从小做起”是一句耳熟能详的口号,但一些人的认识和行动还没跟上。以外卖平台为例,入驻商家希望扩大营业额本无可厚非,但刻意使用“凑单满减”等方式,诱导顾客超量点餐有违绿色消费的初衷。对此,《公告》对外卖平台的消费提示做出明确规定,从细节入手也是为了让消费者时时观照自身行为。我们期待,相关主体守土有责,探索更多“微创新”,帮助大家养成更健康的消费、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