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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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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公安破获 全县首起袭警案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程建铭

  本报讯   3月9日,随着犯罪嫌疑人朱某到衡南县公安局洪山派出所投案自首,衡南首起袭警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并已被刑事拘留。

  3月4日20时许,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洪山中队民辅警在洪山镇石塘铺村衡花公路地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朱某疑似酒后驾车至该路段时,看到交警执法遂将车靠边准备离开。民警发现该车车主形迹可疑有违法嫌疑,遂上前盘问。朱某见状就想逃离,但被民警扭住,无法逃脱,于是就叫同行的罗某某帮忙,罗某某从后抱住执勤民警的腰部,朱某则采取撞击民警肩部、手臂及掰手指等方式从民警手中挣脱逃离现场,造成执勤民警手指受轻微伤,罗某某当场被民辅警控制。

  案件移交给洪山派出所后,办案民警带领辅警立即展开侦查追捕。迫于警方压力,犯罪嫌疑人朱某于3月9日中午到派出所投案。

  经讯问,朱某交代其于2020年3月曾被珠晖交警查获酒驾违法行为,因深知再次被查的后果,遂伙同同车人员罗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摆脱民警控制逃脱。

  朱某事后对其行为后悔不已:“平时很少看新闻,不懂法律,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训,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市民。”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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