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的首日,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也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点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施行,高空抛物犯罪的刑法规制从立法层面转向司法层面。高空抛物罪首案的宣判,不啻于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让公众认识到高空抛物不再是“出了事才有事,不出事就没事”,从而让更多人产生敬畏,遏制潜在犯罪。接下来,各地法院部门应加强贯彻执行,依法惩处高空抛物,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全国政协委员胡卫提交的一份《关于推动“空巢青年”群体向“筑巢青年”群体转变的提案》引起关注。这位委员认为,在尊重对独居甚至独身的个体生活方式选择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社会支持力度,引导“空巢青年”向“筑巢青年”转变。
点评:必须承认,“空巢青年”作为一种居住方式甚至生活方式,多数时候只是年轻人的自主选择,不可轻易作价值评判。这是一个属于奋斗者的时代,年轻人背井离乡,在城市从头拼起,经历独居的“中空”状态是很正常的。只要心态不空、理想不空,耐得住寂寞,挥洒着拳脚,他们迟早会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但也要注意到,理想和现实有落差,“空巢青年”在某些情境中很可能意味着一种被动选择——不少人满怀对未来的憧憬,却发现很快坠入了孤独。概而言之,一个年轻人是否“空巢”,这固然是其个人的自由。但如果是无可奈何的被动之举,则意味着社会还需要关注他们,拂去他们的失落,让他们感受到爱与温暖。
3.身高1.7米的成年女性,硬塞进6岁小女孩的上衣,是什么效果?近来,坊间悄然刮起一股成人试穿小码童装风。不少所谓的网红穿搭博主,打着试穿测评,替粉丝探店的名义,盯上了一些快消品牌服装店。她们进店后不买只试,专挑6—9岁孩子的童装下手,走进试衣间一顿操作猛如虎,结账时却两手空空,只留下被撑变形的童装。
点评:说到底,这些试衣间“巨婴”,小算盘打得噼啪作响:既想享受穿起来“美美哒”的福利,凹造型吸粉,又不想掏一分钱,把衣服损耗成本完全丢给商家。必须承认,美的标准是多元的,但追求美、展现美,不能建立在牺牲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快消服装品牌商家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应对策,堵住试衣间里的“漏洞”,对凹造型“不讲衣德”者加以防范,保护其他消费者的权益。各大短视频平台也应加强相应引导,别让此类猎奇作秀的行为,把试衣间当作个人“表演”的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