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屈金生
本报讯 11月4日,祁东县鸟江镇丁字村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重伤,而肇事司机当场逃逸。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缜密侦查,仅用一天时间,快速侦破了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1月4日18时20分许,祁东交警归阳中队接到报警:鸟江镇丁字村老虎塘路段有小车撞到行人,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办案民警迅速与医院联系抢救受伤人员。大队迅速抽调警力组成侦破小组分头行动:一组了解伤者伤情,协调救治;一组深入附近村庄开展调查走访;一组人员调取周边监控进行研判。办案民警最终发现湘D6P3××小型普通客车有重大嫌疑。在警方强大压力下,11月5日11时许,湘D6P3××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刘中某主动到归阳中队投案自首,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经查实,11月4日18时15分许,刘中某持C1型驾驶证驾驶湘D6P3××小型通客车沿G234由南往北行驶,途经G234线2448公里+850米地段时,遇行人屈某由西往东横过道路时,湘D6P3××小型普通客车前左反光镜将行人屈某撞倒,造成屈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中某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