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 通讯员 周 娜
本报讯 10月20日上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衡阳市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据悉,这是衡阳第三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每4年评选表彰一次,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共同命名,目的是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
衡阳是军事重镇、抗战名城,也是驻军大市、兵员大市,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曾两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次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城”。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衡阳警备区致力于打造具有衡阳特色的双拥工作品牌,军政军民关系日益融洽,双拥共建氛围日趋浓厚,共建成效日渐明显:出台了《加强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关于激励优秀青年建功国防的实施意见》《衡阳市随军家属安置办法》等双拥政策;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投入部队建设经费2.94亿元,无偿划拨部队及军民融合产业建设用地485.6亩,为部队解决困难问题1260余件;全市优抚对象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全面落实,光荣牌均上门悬挂到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全部妥善安置到位;组织退役士兵免费参加技能培训7852人次;军地双方打造双拥共建示范点6个,结成双拥共建单位43对,各地普遍建立双拥路、双拥街、连心桥、共建学校等双拥阵地;驻衡部队先后出动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3万余人次,圆满完成战备执勤、森林灭火、防汛抗旱、协助抓捕入境逃犯等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创文创卫等重大活动,为衡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