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在2014年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就对设置最低消费作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然而,6年过去了,最低消费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穿上了“马甲”,让消费者频频中招。此次湖北出台的新规,如餐饮经营者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对剩食超量不打包者收费等,显然是对相关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彰显了节约粮食、制止浪费的主旋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而设置最低消费或“捆绑消费”,就是消费者来到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在最低消费额之上消费,不能自主选择消费金额、消费水平,不能“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均被剥夺了。可见,设置最低消费或“捆绑消费”,已涉嫌强制消费者过度消费,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而且助长了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评论员 汪昌莲
2.餐饮浪费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消费者的问题,也有饭店的原因。此次湖北省出台《规范》,要求餐饮企业执行适量点餐提醒提示制度,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就指向了餐饮行业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一些饭店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变相制造和纵容了浪费。
指出这一点,意在提醒光盘行动不能只盯着盘,不能把是否打包作为判断光盘行动成效的标尺。即使我们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让盘里的菜都装进了打包盒,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杜绝了浪费。如果打包客观上造成了“浪费转移”,甚至给垃圾分类处理带来了压力,那就走向了遏制餐饮浪费的反面。
严防“不打包收费”造成“浪费转移”,最关键还是要从源头抓起。一是推动节约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习惯,摒弃“好面子”“讲排场”等陋习。二是把节约举措落细落实,从每一个环节抓起,凡是有利于节约的事都要做,凡是影响节约的障碍都要清除。
——评论员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