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 30 日期间的道路交通执法中查扣了1165台违法车辆,车辆当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理,现依法在《衡阳晚报》登报公告,请被扣留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上缴财政部门统一处理(查询相关车辆信息请登录衡阳交警网www.hnhyjj.gov.cn)。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