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但这次“以丑当红、造红”的怪事让人恶心。
4月18日,因盗窃5辆电动车被判入狱4年半的周某,从广西柳州监狱出狱时,享受了一把“明星”的待遇,据媒体报道,走出监狱的周某,迎接他的家人外,还有围观群众,更有网红经纪公司和多家直播机构表示想跟其签约,签约价最高达300万。
这位5年前因偷电瓶车入狱,四次入狱释放,刚一出狱,却遭“哄抢”成了“香饽饽”。这般操作,是对社会正常价值观、公序良俗的一次挑衅。只能被作为“另类网红”的典型反面教材。没有底线的网红公司、网红产业当成为人人避之、人人拒之的“坏臭蛋”。
这可不是黑色幽默,更不能当成玩笑看。虽然说网红娱乐时代,以奇制胜、流量为王。可这以“出狱人员造网红”,如此样子的搜奇猎怪、低级趣味,这是典型的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这样的网红和流量,有毒是病,得下力去毒治病,不可耽误。
在点击率、看流量、转发数的算法与计量面前,总有那么一些为了流量、为了利益,不惜突破底线的人。这些人,既无道德廉耻可言,更无好坏之分。利益当道,金钱面前,不能只是要求自媒体或网站、平台自律。对于此事,有人提出网红公司和平台要自律。但对于请出狱的当网红,不能仅限于要求平台自媒体自律,尽管这种自律是必要的、紧迫的,但更是要通过多层面的管理、治理和惩处约束,制止这种“以丑造红”的现象。
从网络和平台监管层面来说。开展净网、清网行动,只有进行时。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对这种“用出狱人员当网红”倾向性的事件,要做为典型案例来重点关注,严肃查处,跟踪问责。对那些借机炒作的网站和平台,要纳入重点关注的对象。
从网络受众层面来说。要崇尚文明上网,当文明观众。强化网络道德观,面对这种庸俗、低俗、恶俗、乃至丑俗、丑红的内容,选择用指尖投票,指尖拒绝,不点击、不观看、不转发,自觉远离,坚定拒绝。
从自媒体或网站平台来说,网络文明、网络道德、内容自律,是基本的要求,也是底线的坚守,更是健康发展、长远建设的需要。丑就是丑、坏就是坏,是非不可混淆,底线不能逾越。而时尚的风格、健康的内容、新颖的形式、创新的手段、精巧的结构,才是网红吸粉引流的武器、获胜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