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黑龙江省勃利县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辱骂援鄂医护工作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勃利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后,立即开展工作,证据确凿后将其抓获。经审查,该男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因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发生这种咄咄怪事,实在是令人义愤填膺。援鄂人员在前方不怕苦、不怕累,甚至是不怕死地拼命工作,他们的无私奉献,有些人不支持也就罢了,反而公然辱骂。良心何在?意欲何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类似的行为,干扰、破坏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必定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查处。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网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同仇敌忾尽快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然而,有些人总是不服从疫情防控的管理,竟然冒辱骂工作人员,挑战法律的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民有责任和义务做好防疫工作。公安机关依法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现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责任。广大群众应该自觉做到不造遥、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为取得抗疫胜利而搭台、补台,却对不能拆台。大家理应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尊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配合他们的工作安排,同舟共济,步调一致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