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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2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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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查获32名“酒鬼”
石鼓交警常态化严查酒驾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肖婵媛  实习生   贺蓉蓉

  本报讯 石鼓交警大队以“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为主线,常态化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战果显著。8月1日至20日,共查获25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起醉驾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消除了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8月4日22时,刘某喝完酒后驾车路过胜利路口时被交警拦停检查,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测试结果显示,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经抽血检查确认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8月18日23时,胡某吃夜宵后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不到一分钟,和胡某一起吃饭饮酒的周某也被交警拦停检查,现场检查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胡某和周某的血液样本已经送检。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石鼓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饮酒驾驶机动车将会受到“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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