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来到衡阳,专题调研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此次座谈会采取直奔问题、解剖“麻雀”的方式,突出问题导向、自我检视。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孙承出席座谈会。
近年来,衡阳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在衡阳37家重点企业设立了“检察联络站”“流动维权岗”,坚持在具体案件中落实好办理涉企案件影响评估机制。
卢乐云指出,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责是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环境进而助推其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题中应有之义。他要求,衡阳两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服务民营经济的深度探索,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诉求的深度调研,实现检察职能与企业、企业家期待的有效对接,打通检察机关精准服务民营经济的“最后一公里”。
刘孙承指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上热下冷”“知而不行”“单打独斗”等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