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1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全市道路运输春运工作会暨第一季度安全工作例会上了解到,今年春运节前客流高峰持续,道路运输部门将及时调整运力,保障客运货运及节日期间物资运输。
受民航、铁路春运期间增开班次、调整运营方案、私家车数量迅猛增长等方面影响,结合我市近几年春运工作的实际情况,预测2019年节前学生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多种客流叠加,客流高峰较早且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春运期间,自驾出行增多,客流、车流激增。货运方面由于天气原因,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油气煤运输面临一定压力。
春运期间,道路运输部门将合理安排运力,适时调整班次计划,避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
另一方面,还将组织调度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力,使其有效衔接道路客运、铁路、民航、水运,通过优化调整线路、储备应急运力等方式,满足旅客出行要求,确保春运期间城市客运组织有序,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
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加大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优先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安排好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期间的物资运输。
春运期间,道路运输部门将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清零”各项措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否则不得参加春运。
参加春运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名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防驾驶员疲劳驾驶。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其他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车辆要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确保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
要加强车辆安全例检,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和往返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每日检查一次;800公里(含)以上的和往返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对不具备夜间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严禁客运车辆晚22时至早6时通行,车站不得安排相应班次和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