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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4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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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违法了!
  ■文/图  本报记者  金明达

  本报讯  右转弯的车辆由于不受红绿灯限制,经常与斑马线上的行人“狭路相逢”,其中不少车辆通过鸣笛、闪灯等方式与行人抢行,更有甚者,凭借自身“量级”优势强行右转。1月12日,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8611110反映,我市部分机动车在右转时不礼让行人。

  记者调查发现,伴随着广泛的法律宣传和交警部门的长效管理,驾驶员在开车直行的过程中,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已经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但在路口,尤其是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车辆右转弯时,有些驾驶员却忽视了礼让行人。

  解放大道和环城北路的交叉路口车流量大。从绿灯亮起,老人和孩子到达对面的路口时间刚刚够用。可实际情况是,行人通过路口时,常常会遇到不少不礼让行人的右转车辆,大大延长行人通过路口时间。记者看到,一个小学生过马路时,接连有右转车辆抢行,甚至还有机动车在孩子面前加速抢行,逼得孩子后退几步让车辆先行,非常危险。

  据悉,右转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实际上是侵犯了行人的优先权,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导致路口一些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更是一种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斑马线,被称为“生命的守护线”,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需右转弯时,必须提前选择右转弯车道行驶,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时,右转弯车辆必须停车让行,确保安全。

  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行人绿灯过马路也要小心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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