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深圳391路公交车上设置了饮料自动售卖机,而且此饮料自动售卖机正好放置在残疾人专座上,市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设置。对此,深圳东部公交公司回应,目前只在两辆公交车上放置饮料自动售卖机,将与商家协商缩小自动售卖机体积,为乘客提供便民服务。
1.在公交车上放饮料机,实在是多此一举。何况还是放置在残疾人专座上,挤占宝贵的空间,影响到残疾人坐车,更是不可取。公交车乃是公共交通,具有公益属性,为全体市民提供出行服务,理应以交通安全为第一,为市民提供优质放心服务,不能以赚钱为目的。而在公交车上卖饮料,就会造成打着服务乘客的旗号,实则藉此赚钱的负面影响。——评论员 江德斌
2.公交公司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要能让自己的管理更加便民利民,有必要创新管理举措,但这样的创新不能变成了给公众“添堵”,否则将与便民初衷背道而驰。
公交公司在设置饮料自动售卖机之时,要能充分考虑售卖机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比如占据公共空间等等。公交车首先是一个公共交通工具,让乘客安全抵达目的地才是最重要的目的,公交车也可以衍生一些其他服务,但这样的服务不能影响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作用,公交公司不能本末倒置。占据残疾人专座,安装饮料自动售卖机,这甚至是对公共空间的乱占用。
而这样一些问题,更多考验的是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因此,相关方面进行公共场所经营管理时,要考虑周全,与服务对象积极互动,争取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 评论员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