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旅游业明码标价行为,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黑龙江省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试行)》。除了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餐饮经营者还将实行“餐前消费确认”。在顾客点餐后,将菜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注在二联点菜单上,现场交消费者签字确认后才可下单上菜,同时应将结算联交给消费者,按消费者确认的价格进行结算。该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配套解读将在近日发布。
游客挨宰,屡见不鲜,维权不易,成了游客和社会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黑龙江省规定顾客签字确认后餐馆才可下单上菜,以制度的形式赋予消费者新的权益,这算得上全国首创,作为一名奔跑在全国各地景点的驴友,笔者为此由衷叫好。
“餐前消费确认权”,更好保护了消费者权益。比如说,一些餐厅的“阴阳菜谱”由来已久。譬如顾客点餐前不主动索要菜价单,就餐后某些餐厅会拿出高价菜谱单宰客;如果就餐前索要菜价单,为了不吓跑顾客,餐厅也会先出示一份低价菜谱单。此番用制度的形式,要求顾客签字确认后,餐馆才可下单上菜,就可以有效防止“阴阳菜谱”宰客。
“餐前消费确认权”是防止宰客的利器,好制度需要好执行,就需要良好的可操作性,让坏人没有空子可钻,积累好经验,向全国推广。目前而言,“餐前消费确认权”,除了黑龙江省,顾客就难以享受到这个好制度的保护,局限性太大了。同时,好制度还要注意不断升级。根据笔者旅游的经验,一些梦想发横财的不法之徒,很有可能利用先进的复写技术、纸笔等和词义多变的文字陷阱来规避“餐前消费确认权”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