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然,现代社会商机无处不在,广告已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商家心里应该有根弦,叫卖促销要分清场合语境,更要合乎公共伦理。要知道,那些“三观”歪曲、价值错位的广告,越是闹得沸反盈天,对企业形象伤害越大。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更应从此事中得到警示,虽然适度商业化能带来收益和便利,但校园终究是学习求知、育人成才之地,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沃土,不能任由利益本位的商业思维随意侵蚀校园生态。因此,对于无视法规,盲目逐利的商业营销,社会应一致谴责共同监督,警醒那些“吃相难看”的商家,别打孩子的主意,别碰不该碰的红线。 ——评论员 屈 旌
2.笔者认为,出现这些乱象和近年有关红领巾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弱化有很大关系。各地在不断加大对《国旗法》教育宣传、普及的同时,对红领巾佩戴法规宣传、普及、教育显然不足。这就要求各地在宣传普及《国旗法》的同时,也要把红领巾的相关法规一并“打包”普及,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只有这样,民众和商家才会依法依规办事,杜绝红领巾使用乱象再次出现。
当然,红领巾不是一定就要与公益活动甚至商业活动“绝缘”,如果个人或者企业希望借助红领巾进行公益宣传,主管部门也应该尽到咨询,审批和监管义务,让公益事业和爱国主义实现“有机结合”。总之,别让红领巾再次成为商业活动的陪衬了,也别让无知者继续无畏下去了。——评论员 张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