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面九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蒸湘区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见成效~~~
蒸湘区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见成效~~~
蒸湘区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见成效~~~
蒸湘区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见成效~~~
蒸湘区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见成效~~~
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蒸湘区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见成效
被拍卖房产不肯移交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文/图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何   俊   蒋华玉

  本报讯  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指挥下,在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协助下,法院组织40余名执行人员对曾某诉衡阳市种子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5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见证此次执行行动。

  据悉,强制执行前,蒸湘区法院已对衡阳市种子公司名下位于蒸湘区蒸湘北路75号衡阳市种子公司内仓储用房进行了评估、拍卖。买受人赵某以最高价866520元竞得上述房产,但衡阳市种子公司以企业困难为由拒不配合交接工作,为确保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执行效果,防止矛盾激化,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当天上午,执行人员釆取外围警戒,对被执行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开展法律宣传工作,电力部门、水务集团工作人员为涉案房屋安装了单独的水、电表,确保买受人能正常使用该房产。上午11时,该房屋顺利移交,执行完毕。  

  今年5月下旬以来,蒸湘区法院开展“决胜执行难战役”百日攻坚战,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到位。截至目前,该院的“决胜执行难战役”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执行现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第A09版:版面九
   第A10版:版面十
   第A11版:版面十一
   第A12版:版面十二
   第A13版:版面十二
   第A14版:版面十四
   第A15版:版面十五
   第A16版:版面十六
石鼓区法院: 审结全市首例先行判决案
缓刑期内又醉驾 数罪并罚被判实刑
申请执行人患重病 法官病床前“执结”
衡东县法院: 邀请政协委员、 高速交警观摩庭审
被拍卖房产不肯移交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衡阳晚报版面九A09被拍卖房产不肯移交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8-08-28 2 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