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 珂
本报讯 为了全面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享受水环境”的迫切需求,4月17日—18日,《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调研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来自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从业人员等基层人员,就《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50余条。
《条例》于2012年9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关于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施行以来,对加强湘江保护,保障湘江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
座谈会上,大家纷纷围绕“湘江保护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怎么从立法的角度进行规范”“对立法重点规范内容的建议”“其他需要调整、补充和完善的内容”等六个方面着手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