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去一家早餐店购买早餐,不料店里服务员如此回答:“收钱的没来,你等等吧。”“我不用你找零钱,代收一下行不?”她还是予以拒绝:“不行,我有我的工作,我不是收钱的。”好几名顾客听了后就都调头走人了。笔者当时就想,要是店子老板在场,恐怕不会放走这些生意吧?或者那名服务员有些主人翁的意识,恐怕也不会放走生意的。
笔者由此联想到各行各业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都是不遗余力地教育员工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以单位或团队为家,齐心协力把家建设好。而且,员工们也都信誓旦旦:“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地爱护单位。”然而,行动起来就很容易忘了,遇事绕道走,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君不见,不少单位的“长明灯”“长流水”不就没人管么?生产区域发现有外人翻墙而入也懒得理,还借口“有保安,保安不管关我何事?”比如在供水企业,个别员工发现有人在消防栓上偷水用,也不予制止;发现有人擅自将自备井水与自来水连接混用,也不管不顾;发现有人违章用水,也不予处罚等等。
也许有人会说:“别拿这区区小节说事,只要在大的方面注意好,那才是真正为单位为团队着想!”孰不知,粒米成箩,滴水成河。要是一个人总是不拘小节又怎会注重大节?连小事都不愿替团队着想,还指望他尽心尽力为团队干大事吗?常言说得好,于细微处见精神。一个人要是真正具备主人翁意识,就会事事处处替团队着想,决不会见到团队利益受损而不管不顾。但愿大家摆正位置、放低姿态,既能干大事也能做小事,携手来维护好团队的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