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武孝军
本报讯 4月2日,记者从市畜牧水产部门了解到,4月1日到6月30日,湘江干流衡阳段全面实行春季禁渔。禁渔范围为湘江祁东归阳清水堰至衡东石湾彭陂港260公里水域、国家级湘江衡阳“四大家鱼”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水域。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鱼活动(科研需要除外)。
今年是我市实施春季禁渔工作的第六年,对此,我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有力推进春季禁渔工作深入开展。全市新增渔政执法船8艘,市畜牧、公安、检察、水利四部门首次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禁渔期内各类非法捕捞、非法电鱼和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同时,各地密切结合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把春禁工作责任延伸到沿江各乡镇、村,逐级建立春季禁渔责任制;利用媒体、宣传墙报、影像、横幅、讲座等各种形式向公众广泛宣传禁渔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度;加强对专业渔民转产引导,提高专业渔民就业能力,帮助解决渔民生活实际困难,以实现渔船集中、水域禁渔、渔网进仓、渔民上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