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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7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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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还超员冲卡
这下“闹”大了
  衡南交警破获一起危险驾驶案,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罗晓松

  

  本报讯  衡南县洪山镇的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胆大包天驾驶营运客车,而且严重超员,遇到交警检查时竟然强行冲卡。12月4日,彭某投案自首,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同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

  12月1日15时35分左右,彭某驾驶湘D95**7中型普通客车从洪山镇开往冠市镇,途经X013线青山村路段时,遇衡南交警大队洪山中队检查,彭某不服从民警指挥,加速冲卡。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没有强行拦截,只是驾车尾随其后,同时通过喊话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15时50分左右,在洪山镇光辉村路段将其拦停。经检查,客车核载19人,实载45人,超员136.8%。

  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彭某以放在家中为由拒绝出示,当民警将客车及驾驶人带至停车场卸客转运时,彭某借上厕所之机翻墙逃跑,连手机也未拿走。其妻打电话过来时被民警接到,民警询问驾驶员彭某姓名时,其妻谎报另一人名字。通过查询,另一人有驾驶证且有准驾资格,但相貌完全不符。民警通过调查最终锁定驾驶人叫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通过几天的规劝,彭某于12月4日投案自首,衡南交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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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2 2017年12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