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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明或暗的科室“承包”早该整治
陈某伙同他人承包了北京圣丰中医医院中医科,并组织医托在儿童医院等招揽外地患者看病,由无业人员冒充医生、开具假冒特效药,骗取40名患者医药费共计21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罚金2000元。(据《京华时报》8月23日)
医托行骗之所以
能够得逞,的确很大
程度上缘于科室承包之后的乱象。从这起医托行骗案来看,医院科室承包毫无疑问是最大的帮凶。既然医托行骗并没有只是头痛医头的打击医托,背后的科室承包者也因此而获刑,科室承包“皮之不存”,医托骗局“毛将焉附”,的确有望斩草除根。
不过,假如认为科室承包者获刑,医托骗局便无处寄生,的确也有些过于乐观。简单的将科室承包视作乱象之源,也未必公允。事实上,“承包”这事儿,并非携带天生原罪。一方面,这意味着资源有望盘活并最大化其效益,另一方面,市场化的承包机制也有望延揽最合适的管理和运营人才。医院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同样需要有良好的运营机制,以保障其高效有序的运作。
——评论员 武洁
被承包出去的医疗科室,是不是还能遵从起码的医疗服务标准和原则?会不会为了节省成本而使用不合格器材?又会不会为了扩大赢利,而在收费上巧立名目或是对患者实施过度诊疗?科室承包背后的医疗乱象其实远不止于医托骗局。
而现实中,除了名义上存在对外承包的契约和协议,医院科室被“内部人”承包的现象其实同样相当普遍,甚至一定程度上有潜规则化的趋势。例如,医院为每个科室分配工作量和营业额,本质上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科室承包”。
——评论员 刘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