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福、曾佑军、徐源、胡辉四位同志,你们已经连续旷工超过1年,至今未回单位上班。现通知你们在2023年1月16日前回单位上班,逾期不回单位上班,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耒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