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衡阳市金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企业债权人应在2021年3月9日前,向管理人(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道佳源罗马都市10栋514室;邮政编码:421010;联系人:李治乾,电话:18773457346,邓宇,电话:1767365869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