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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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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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租赁权的通知
  王强:

  您承租我司管辖的中山北路134号附1号101房直管公房,建筑面积27.98平方米,月租金34.1/64.3元,从2003年7月至2020年3月共欠租金计人民币9633元,累计欠租时间超过六个月,已严重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衡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撤销您承租的房屋租赁权,收回房屋。请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日内腾空房屋并交清所有欠租。否则,我司将依法追缴欠租收回房屋。

  特此通知。

  湖南衡房房地产经营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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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关于撤销租赁权的通知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关于封闭祝融路、长湖街 部分道路施工的通告
公 告
公 告
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声明
衡阳日报版面七A07关于撤销租赁权的通知 2020-05-07 2 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