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野生动物保护意义巨大,因为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的。比如说某种昆虫没有了,捕食这种昆虫的鸟类将会饿死,鸟类的死亡又会对其他动物产生影响,这是自然界的食物链条。
2.我市分布的国家级、省级野生保护动物主要有哪些?
答:我市现在分布的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有3种:白鹳、中华秋沙鸭、中华鲟。
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40种:猕猴、短尾猴(红面猴)、黑熊、穿山甲、大鲵、江豚等。
湖南省重点保护动物有76种:眼镜王蛇、银环蛇、大白鹭 、灰雁等。
3.近年来,我市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答:一是加强活动宣传。依托“世界湿地日”(2月2日)、“世界野生动物日”(3月3日)、“爱鸟周”(4月1日-7日)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5月22日)等生态节日,深入市场、街道、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二是严密监测防控。每年对城区各大市场进行不少于12次的巡查,对各监测点进行不少于24次的监测。2019年做好了全国突发的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对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及各保护地实行封控管理,每日上报疫情监测防控情况。三是规范经营执法。加强信息采集,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实行“一户一册”档案管理制度。对市场开展了集中巡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许可,共有18项涉及到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权力清单。开展了“春雷2018”“利剑”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多起野生动植物违法行政案件。四是修复生态环境。开展退耕还林还湿、山水林田湖草修复保护、小微湿地等项目,维护改善生态环境,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75.33%,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生境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我市先后出现了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鹤、中华秋沙鸭,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鸳鸯、小天鹅和众多候鸟等。
4.全国人大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订,请问我们下一步准备如何贯彻落实?
答: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践行全国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效果。二是树牢大局意识,找准野生动物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的位置。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恢复,大力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修复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生态系统自然属性,丰富生态系统的内涵,不断增强生态系统承载力。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落实野生动物“一封控四严禁”措施。抓好野猪非洲猪瘟、鸟类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强化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