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企业可申报“稳岗返还”或“稳岗补贴”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度“稳岗返还”及“稳岗补贴”的申报对象为主要为三类——
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截止2018年12月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均可申请稳岗返还。
二是经人社、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环保、商务、审计、国资、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均可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三是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且2018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2018年度裁员比例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单位除外),均可申请稳岗补贴。
相关规定明确,企业稳岗返还、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和稳岗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企业类型不同,返还及补贴标准也不同
相关文件同时明确了“稳岗返还”及“稳岗补贴”的标准——
稳岗返还标准: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给予稳岗返还;其他企业按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稳岗补贴标准: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11月20日前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市本级企业,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衡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可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上年度本单位裁减人员花名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对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的证明等。
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凡上年度享受了“稳岗补贴”的单位,还需提交资金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