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继承祖先乐善好施传统,每到一地总要捐助建育婴堂、牛痘局、清节堂(为清苦寡妇而设)、宾兴馆(资助贫土考试而设),疏浚城河,修桥筑路,积谷备荒,奖励节孝,捐购义地埋葬无主棺骸,访孥(子女,亦指妻子和儿女)心讼棍(旧社会唆使别人打官司自己从中取利的人)。凡地方应办之事无不尽力为之,这些善举深受百姓称颂。
同治九年(1870年),聂亦峰在广东新会当县官。这个县的西村是个大村,只有余、李两大家族。其中余氏有人丁万余,而李氏约两万人,且余富李贫。余氏家族的举人、贡生、监生很多,还有几人在外省做官,而李氏家族文武两庠均无一人。由于山水地形关系,李氏家族出行需从余氏的地方经过,两大家族之间常有“荫注砍伐诸事涉讼公廷”。每次打官司,总是余胜李败。
有年李氏家族中的李鸿钧,在省城开设制糖作坊,花钱买了个武科举人,第二年因病回乡。李氏家族从来没有科举上的光荣,李鸿钧的武科举人被视为家族荣光,族人准备大开祠堂,盛设仪仗欢迎。孰料余氏家族嫉妒,诡称“贵人骨重”,需秤其斤两,竟从轿子里将李鸿钧拉出捆入竹筐内,挂上秤钩,然后把一只狗牵来作为秤砣,并且将之高挂在三只木架上,大庭广众之下加以凌辱。当时李氏族人正集中在祠堂里兴高采烈地等待轿子到来,忽闻此种暴行,一时群情激愤,与余氏家族发生大规模械斗。结果余氏死伤700余人,李姓死伤1200多人。余氏自知理亏,深恐官厅追查,汇集了30万元到省城活动,托当地制军瑞麟门丁上下行贿,反告李鸿钧谋反。瑞麟遂派聂亦峰率军队前往围剿李氏族人。三日后,瑞麟又增派军队包围西村,一场更大的惨案很可能发生。
聂亦峰是多年的地方官,心中十分明了个中原委。他大义凛然,亲自到第一线说服各路将领万不能开枪,不许部队擅入村中,并千方百计让李鸿钧到案陈诉,即刻真相大白。然而瑞麟却一再下令围剿,聂亦峰五次抗命不从,成功制止了一场惨案的发生。事后,他被罢官回家闲居两年。此事后传入湘军首领的曾国藩的耳中,大为动容,决定将女儿曾纪芬许配到聂家。广东巡抚蒋以沣做媒,曾纪芬嫁给了聂亦峰二子聂缉 。
聂亦峰在咸丰年间和同治年间两任新会知县,在广州任职15年,尽心尽力,在地方官任上判决了不少疑难案件。后将在任上的禀告、批示、杂文编印成《冈州文牍》,后又续编《网州再牍》。1935年,其孙聂其杰将其扩充成《聂亦峰先生为宰公牍》校刊出版,并收录了聂亦峰咸丰七年(1857年)开始在石城、新会、南雄州、高州府各衙内任职时的公牍,附录《亦峰公办理新会余李两姓械斗巨案)。书前有马恩溥及作者序文,聂缉 的原跋,书后有瞿宣颖的跋文,封面为谭泽闾题的书名。书中还保存了很多珍贵的原始史料,是研究清代地方行政运作及基层社会情况的重要资料。
(记者胡建军根据市志办提供的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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