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暴力手段无法得逞时,对方当事人又向法院提出如果要离婚,需共同承担45万元债务的要求,并找来了债主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所谓的债务王某是否知情?”“这些大额款项的用途是什么?”“不同债主所持不同时间的借条为什么文字叙述、纸张完全一致?”在谢鹏律师的质问下,对方当事人及证人漏洞百出,低下了头。一个月后,法院判决允许双方离婚,对于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债务无一笔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