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08198811121025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权证)证号:2012B—07—48617,地址:衡阳市石鼓区古汉大道40号西湖水岸130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玉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