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放下思想包袱,放下工作顾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强的党性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支持和帮助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故意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此轮巡察从8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为期2个月,根据巡察的情况也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