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房屋所有权人:王冬生,身份证号码:430481195811270577;房产证证号:耒阳市房权证字第00007873号;房屋编号:1幢101、201、301号;面积:82.45平方米;用途:住宅;坐落:耒阳市灶市街道办事处灶市五一南路318号;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如对以上声明持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我中心将为其补办新证。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0734-4688018
耒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3日